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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觉传达设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meishu 2017-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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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有国际设计文化视野、中国设计文化特色、适合于创新时代需求,集传统平面(印刷)媒体和现代数字媒体,在专业设计领域、企业、传播机构、大企业市场部门、中等院校、研究单位从事视觉传播方面的设计、教学、研究和管理工作的专门人才。

二、培养要求

1.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修养;有较高的精神文明程度;有较正确的行为规范和作为合格公民的基本意识与道德修养;

2.熟悉艺术设计专业领域,掌握该领域的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和探究方式,具有广博的知识和开阔的视野,同时有健康的审美情趣;有高尚的情操;完美的人格;

3.了解本学科发展的前沿态势,同时要了解其他相关学科的知识;熟练掌握计算机的基本理论和艺术设计专业软件的基本操作;并具有良好的表达和沟通能力;

4.具有较强的终身学习能力与初步的科学研究能力,具有较强的实践动手能力和一定的就业能力与创业能力;

5.具有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和方法提出、分析和解决问题,特别是创造性地解决问题的能力;

6.具有适应社会变化的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

7.拥有健康意识,掌握增进身心健康的手段与方法,具有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8.对欲从事教师职业者,通过对学生有关教育的基本知识、理论和技能和艺术设计思维能力的培养及艺术设计的技能训练,使学生具有初步从事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树立现代教育观念并养成专业精神。

三、学制

标准学制4年,学习期限为3-6年。

四、毕业学分与授予学位

学生修读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达到158学分,符合毕业要求者,准予毕业,颁发毕业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长春师范大学本科学分制学士学位授予条例及实施细则》规定者,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五、课程结构及学分分配

课程类别

学 分

小 计

通识教育课程

必修课

51

61

选修课

10

专业基础课程

必修课

30

72

专业核心课程

必修课

18

专业方向课程

选修课

24

课外实践环节

艺术考察

4

22

创意写生

3

专业见习

1

专业实习

8

毕业设计

6

素质养成工程

3

3

总 计

158

六、课程安排

1.专业基础课程安排表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总学时

周学时

开课学期

开课单位

考核

方式

必修

1020500898

平面构成

3

80

16

1

美术学院

考试

1020501022

色彩构成

3

96

16

1

美术学院

考试

1020500787

立体构成

3

80

16

1

美术学院

考试

1020501363

透视

1

20

4

1

美术学院

考试

1020503314

中外美术鉴赏

2

32

4

1

美术学院

考察

1020501371

图形创意

3

48

12

2

美术学院

考试

1020505784

基础图案

3

48

12

2

美术学院

考试

1020502041

装饰设计

3

48

12

2

美术学院

考试

1020505775

手绘插图设计

3

48

12

2

美术学院

考试

1020500689

解剖

1

20

4

2

美术学院

考试

1020503312

速写(1)

2

48

8

1

美术学院

考试

1020503311

工艺美术

1

24

4

2

美术学院

考查

1020503313

速写(2)

2

48

8

2

美术学院

考试

总 计

30

640












2.专业核心课程安排表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总学时

周学时

开课学期

开课单位

考核方式

必 修

1020502042

字体创意

3

64

16

3

美术学院

考试

1020505776

综合材料表现

3

80

16

3

美术学院

考试

1020500026

POP设计

3

80

16

3

美术学院

考试

1020500245

电脑艺术设计

3

64

16

3

美术学院

考试

1020500050

版式插图设计

3

64

16

4

美术学院

考试

1020500082

标志设计

3

64

16

5

美术学院

考试

总 计

18

416












3.专业方向课程安排表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总学时

周学时

开课学期

开课单位

考核方式

选修

1020501169

书法

1

20

4

2

美术学院

考试

1020504364

广告设计(1)

3

80

16

4

美术学院

考试

1020501172

书籍设计(1)

3

80

16

4

美术学院

考试

1020501074

摄影

2

32

8

4

美术学院

考试

1020504365

包装设计(1)

3

80

16

5

美术学院

考试

1020506089

导视系统设计

3

80

16

5

美术学院

考试

1020504366

广告设计(2)

3

64

16

5

美术学院

考试

1020505771

书籍设计(2)

3

96

16

6

美术学院

考试

1020504367

包装设计(2)

3

96

16

6

美术学院

考试

1020500040

VI设计

3

96

16

6

美术学院

考试

应选学分

24


4.课外实践环节安排表

课程代码

实践环节名称

学分

周数

开课学期

开课单位

备注

1020501676

艺术考察

4

4

7

美术学院


1020502029

专业见习

1

1

2-6

美术学院


1020506076

创意写生

3

4

4

美术学院


1020502305

专业实习

8

14

7

美术学院


1020500077

毕业设计

6


8

美术学院


总 计

22


七、说明

学生须在专业方向选修课中修满24学分。

长春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Fine Arts Academy

Changchun Normal University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长吉北路677号
电话:0431-86168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