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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师范大学美术学院始建于1988年,前身为长春师范学院美术系,2001年更名为长春师范大学美术学院。美术学院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经过三十多年的发展,已具有一定的办学规模和社会影响,成为吉林省乃至全国培养基础美术教育师资的重要基地和应用研究型艺术人才的摇篮。
美术学院现有教职工73人,其中专任教师58人,教授7人,副教授18人,高级职称教师占总比例43%;博士研究生导师2人,硕士研究生导师17人,校外实践导师20人;“曾宪梓教育基金会优秀教师”获得者1人,“省级教学名师”1人,吉林省高层次人才9人。目前本科在校生1570人,硕士研究生164人。
学院现有美术学、书法学、绘画、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等本科专业,艺术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及学科教学(美术)教育硕士、艺术硕士(美术、艺术设计)专业硕士点。设有美术教育系、基础部两个系部以及中国画、油画、绘画、动画、书法、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水彩、雕塑、理论、教法、综合实验艺术12个教研室。综合材料绘画艺术、书法文化艺术2个研究所。
美术学院以服务国家战略、地区经济产业发展为目标,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以先进的艺术教育发展理念为指导,立足于已有的历史积淀和学科优势,着眼于全球视野,坚持艺术的特色发展与融合创新,注重专业内涵建设和多元拓展,构筑了独具特色的艺术专业教学、创作、研究的教学体系。目前美术学院学科专业建设、教学质量建设、创新平台建设等方面发展势头良好,成果瞩目。学校科研机构书法教育研究中心设在美术学院。
美术学院教学条件优越,实验室设备齐全,教学环境良好;专业办学理念先进、定位明确、特色鲜明;师资力量雄厚,教学和科研成果丰硕。“油画教学团队”被评为吉林省高校本科优秀教学团队;“色彩”课程被评为吉林省高校省级优秀课;“油画”、“中国画创作”课程被评为吉林省高校省级优秀课;“短片创作”、“室内设计”、“图形创意”等课程被评为校级优秀课。学院获得国家艺术基金美术作品创作资助3项、国家艺术基金青年艺术人才创作资助项目5项、省部级项目20余项;入选全国美展、省部级展览300余人次,获奖50余项,动画作品获“金鸡奖”、政府“华表奖”及“小百花奖”;书法作品获“吉林省长白山文艺奖”;出版著作8部,发表论文、作品百余篇(幅),作品被中国国家博物馆、中国共产党历史展览馆和中国美术馆等国内外重要机构收藏,并受邀赴法国、意大利、俄罗斯、日本及韩国进行展览交流,这些突出成果为美术学院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美术学院坚持以人为本,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和教师的主导作用,注重内涵建设,整体构筑以教师教育为核心、教师教育与非教师教育共同发展的学科结构体系,并以实践教学体系为基点,强化实践教学环节,提升学生的实践和创作能力。学院积极开展课外研究和社会实践活动,营造创新型人才的培养环境和氛围,现有12个校外教学基地、9个写生实践基地和10个企业实践基地,为学院的实践教学提供了有利的条件,学生的自主创新能力得到了显著提高,培养质量得到了社会的广泛赞誉。
在新形势下,学院将以新的精神面貌和新的办学理念进一步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提高办学质量,开拓创新,为国家和社会培养出更多高质量、高水平的基础教育师资和高级应用型艺术专业人才,为国家和区域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更新日期:2024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