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沿革
长春师范大学美术学院成立于1988年,前身为美术系。 2001年更名为美术学院,开始招收第一届美术学专业本科生。经过近三十年的教学实践,美术学院已成为省内知名的艺术院系,并形成了为世人瞩目的注重基本功训练,以培养学生的创造精神和实践能力为主导的办学特色。美术学院现有美术学、书法学(师范类)、绘画(油画、中国画、水彩、综合实验艺术四个方向)、视觉传达设计(含中外合作)、环境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动画、...
学科建设
学院现有美术学、书法学、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动画7个本科专业和美术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以及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点(MFA)、课程与教学论(美术)、学科教学(美术)。设有美术教育系、基础部两个系部,中国画、油画、绘画、动画、书法、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水彩、雕塑、理论、教法11个教研室。综合材料绘画艺术、书法文化艺术2个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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