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沿革
美术学院 2021-09-22
长春师范大学美术学院成立于1988年,前身为美术系。 2001年更名为美术学院,开始招收第一届美术学专业本科生。经过近三十年的教学实践,美术学院已成为省内知名的艺术院系,并形成了为世人瞩目的注重基本功训练,以培养学生的创造精神和实践能力为主导的办学特色。
美术学院现有美术学、书法学(师范类)、绘画(油画、中国画、水彩、综合实验艺术四个方向)、视觉传达设计(含中外合作)、环境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动画、产品设计8个专业。设有美术学一级学科、艺术硕士、学科教学(美术)三个硕士授权点。学院现有教职工70人,其中专业教师55人,正副教授23人,讲师15人,硕士研究生导师19人,是一支业务精湛、结构合理、造诣高深的教师队伍。现有全日制在校本科生1400余人。
美术学院教师承担完成了国家级和省级多项重大科研、教研课题项目,出版学术著作、教材、技法专著和画册三十余部,发表学术论文和美术作品上百篇(幅),多次参加国家级、省级重要展览。其中部分作品被中国国家博物馆、中国共产党历史展览馆等国内外重要机构收藏,并应邀赴法国、意大利、俄罗斯、日本和韩国进行展出交流。
多年来,美术学院秉承“艰苦创业,追求卓越”的专业精神,恪守“集古会心,借古开今”的治学理念,在省内外美术教育领域影响广泛,已成为莘莘学子向往的知名美术学府。美术学院将继续高扬创新意识,继往开来,与时俱进,培养出更多素质全面、技艺精深的艺术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