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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学院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
美术学院 2021-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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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学院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

20219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条例实施》(以下简称《条例》)公布施行。按照长春师范大学纪委《关于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的通知》要求,为加强《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2021121日,长春师范大学美术学院召开学习《条例》大会。

美术学院高度重视,抓好落实。《条例》是国家监委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国家监察委员会制定监察法规的决定》制定的第一部监察法规。《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大部署,坚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守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政治立场、加强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完善监察权运行机制,是纪检监察机关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监察法规制度建设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重大成果美术学院党委充分认识学习贯彻《条例》的重要意义,抓好本单位领导干部及公职人员的学习宣传工作,学院领导干部率先垂范、以身作则,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深入学习,真正做到使《条例》入脑入心,学以致用。

美术学院结合实际,注重实效认真履行主体责任,以贯彻学习《条例》为契机,结合学院工作实际,加强对教职员工的纪法教育,梳理美术学院在制度层面上存在的问题,推动建章立制,堵塞漏洞,进一步强化对公职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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